投稿《大學書法》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yōu)發(fā)表網整理 2025-12-15 15:08:02 1248人看過
《大學書法》雜志是一本在藝術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河南省教育廳主管、鄭州大學主辦的期刊,創(chuàng)刊于2019年,國際標準刊號 ISSN:2096-7616,國內統(tǒng)一刊號 CN:41-1454/J29。
《大學書法》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文內體例要求,一般以“一、”、“(一)”、“1.”、“(1)”作為文章層次,通過簡短的小標題方式提煉主要觀點。
<二>文稿須附中文摘要,中文須內容一致。中文摘要字數控制在100~150字,英文摘要字數少于100字。摘要中不得引用參考文獻。
<三>文題應具體、確切,高度概括文章并應使用規(guī)范術語。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外來語、縮寫詞、代號、符號等。
<四>圖表: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據資料應注明來源。
<五>本刊維護首發(fā)權,切勿一稿多投。稿件寄出3個月內未收到用稿通知者,作者可自行處理。來稿一律不再退還。
<六>來稿若為課題研究成果,則凡被省級以上單位正式立項的課題,應在文中標明課題的立項單位、級別、時間和編號等信息。
<七>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八>來稿一律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guī)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jié)。
<九>參考文獻中的作者,前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名字間用“,”分隔,4名以后用“等”或其他與之相應的文字代替。
<十>來稿須注明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簡介: 姓名( 出生年 - ) ,性別( 民族) ,籍貫,學位,職稱,研究方向,專業(yè)特長及詳細地址、聯(lián)系電話和Email及QQ號。
該雜志旨在推動藝術理論與實踐的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為廣大藝術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藝術規(guī)律,服務藝術實踐。通過發(fā)表高質量的藝術研究成果,促進藝術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藝術改革與發(fā)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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