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蒙古學信息》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yōu)發(fā)表網(wǎng)整理 2025-12-15 15:07:44 430人看過
《蒙古學信息》雜志是一本在歷史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內蒙古社會科學院主管、內蒙古社會科學院主辦的期刊,創(chuàng)刊于1980年,國際標準刊號 ISSN:1007-8452,國內統(tǒng)一刊號 CN:15-1167/C。
《蒙古學信息》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首發(fā)作品,有特色、有深度,文字精練,資料新穎,圖文并茂,標題準確,層次清楚,觀點鮮明。
<二>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三>注釋:對文章中特定內容(引用數(shù)據(jù)、觀點和結論)加以說明,在行文的右上角采用①②③……順序標出,使用頁下注,每頁順序編碼。
<四>摘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
<五>文中凡出現(xiàn)引用文獻處,均應采用腳注或尾注方式明確標注具體出處、作者、頁碼、出版社和出版地,引用文獻來源可信。
<六>圖表注于文中相應位置,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次序連續(xù)編碼。全文只有1幅圖時圖序寫作附圖,只有1個表時表序寫作附表。
<七>文責自負,不存在抄襲、剽竊、侵權等不良行為,未在任何正式出版物刊載,不允許一稿多投,不接受任何語種的翻譯稿。
<八>如為多位作者,且不屬同一單位,請在各作者姓名的右上方加數(shù)字序號,并相對應地列明各位作者的單位全稱、單位所在的省、市和郵政編碼。
<九>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十>正文中的文獻號碼,請寫于引用處的右上角,用方括號。引用文獻一般不超過20篇。引文必須準確,與原始書刊資料核對無訛誤。
該雜志旨在推動歷史理論與實踐的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為廣大歷史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歷史規(guī)律,服務歷史實踐。通過發(fā)表高質量的歷史研究成果,促進歷史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歷史改革與發(fā)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聲明:以上內容來源于互聯(lián)網(wǎng)公開資料,如有不準確之處,請聯(lián)系我們進行修改。